2012年4月27日 星期五

金融危機是集體罪行




全球金融風暴自2008年9月爆發以來,有關的討論大致上不離經濟學的思維與範疇。那彷彿是最順理成章的事情—用經濟語言去談經濟問題。可是想深一層,從下面支撐着經濟制度,使其能夠有效、理直氣壯,甚至理所當然地運作的,從來不單單是經濟理論,而是一系列有關政治和道德的信念和價值觀。
重新估定一切價值
金融危機源於不懂滿足的「貪」與不懂節制的「淫」,而貪與淫不但是資本主義的原罪,也是人性。在這個意義上,資本主義把人性最猙獰的一面暴露出來(bring out the worst in people)。從這個角度看,市場上大多數投機、賺到盡和搵快錢的行為,對我們並不陌生。幾乎每個人都有同樣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的意志(will),只是手上的工具(instrument)不一樣而已。換言之,金融危機的爆發,整體社會都難辭其咎。正因為本質上這是一宗集體罪行(或至少是collective guilt),我們真正需要的不是金融改革,而是哲學家尼采所說的、對今日一切價值的重新估定(trans-valuation of values)。
今日的主流價值,就是用金錢來作為衡量一切的標準(money as the measure of all things)。這種金錢的暴政(the tyranny of money)使人活在倒懸的狀態下,將對幸福的追求簡單化和粗糙化為對快感、速度和即時滿足的追求。互聯網與全球化帶來的虛幻權力感與非理性亢奮進一步蒙蔽世人心智。金融危機其實也是一場價值危機,西方社會要重建它的道德城堡,重新學習做人,就是我們可以從金融危機汲取的最大教訓。

給死亡「解釋掉」是自欺!


2011年7月29日


每當有名人如Amy Winehouse之類猝死或暴斃,傳媒、評論家乃至普羅大眾,第一句便會問:為什麼?占飛反而會問:為什麼結束生命要有個理由,而賦予生命卻不需要解釋?你有沒有聽過記者問剛誕下孩子的父母:你們為什麼要生孩子?孩子會有個有意義、快樂的人生嗎?孩子對社會對世界會有貢獻嗎?
為什麼我們對死亡總要查根究底?不單要問原因(cause):是病死抑或死於意外?是人為抑或死於自然?還要問理由(reason):病死的,為什麼會生病?意外死的,哪意外是天災還是人禍?若是自殺,我們會更好奇——好好的,為什麼要死?
卡謬說,人生最重要的問題是:為什麼人不自殺?海德格說,人害怕死亡,每想到死亡便會產生存在的焦慮(existential anguish)。為了消除這焦慮,人往往採取一些不真誠(inauthentic)的策略,例如埋頭在日常生活的營營役役(triviality)裏,忘記死亡;假設自己不會隨時死亡而計劃將來;年紀老邁仍然不肯立遺囑等等,以為自己不想和不談死亡,死亡這個不速之客便不會那麼快到訪。這些策略的最大功能,是將死亡的知覺 (awareness),由意識驅逐到潛意識的層面。
成功人士為何要死
人生的弔詭在於:一方面,沒有死亡,人生便失去意義。一齣永無結局的戲,怎會是好戲?另一方面,我們卻要「當自己會永生的活下去」(We must live as if we will live forever)。
在資訊爆炸的時代,每日總會有死亡事故。死亡的新聞令人瞿然驚覺死亡就在彎角,因而不安,尤其是名人的死亡。因為我們一貫認為,成功便可以擁有一切——包括名、利、欲望的滿足乃至幸福。哪成功人士為什麼要死呢?
死人不會說話,無法解釋。沒有解釋,就很易挑起每個人心底裏潛藏存在的焦慮。傳媒要消除讀者的焦慮,便出盡辦法提供一個容易理解(comprehensible)的理由,以便讀者釋懷。假如死的是老人家,便可解釋為:人老了,機能衰退,就會死亡——這種死亡就像春去冬來般自然,大自然的規律無論如何殘忍,我們都能心安理得的接受。甚至「久病厭世」也是個好理由。好的意思是,減輕死亡對我們的心理衝擊。
最重要是有理由
病死,尤其是突如其來、無迹可尋的絕症——如癌症、心臟病等,卻仍可以令人不安,事關不知道什麼時候我們也會患上同樣的絕症!於是傳媒會從那人的生活習慣,如是否吸煙、酗酒、濫藥、暴食、縱慾……等等,試圖解釋他為何患上絕症。
自殺就找其他理由:如學業或事業失敗、失婚、失戀……到頭來,什麼理由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有個理由。何況,人已死了,以上是不是真正的理由,永遠沒有答案。有了理由,死亡就可以變成物理現象——就像海底地震,必會帶來海嘯。這樣便可以不用直面死亡,也不用由別人的死亡想到自己的死亡。這樣硬要給死亡一個理由、把死亡「解釋掉」(explain away),當然是自欺。傳媒就是這樣天天幫讀者自欺。

一個只有聰明人才問的問題


2011年5月16日


星期日,抱住睇科幻片的心態買飛睇《危機解密》(Source Code),卻看到一個意味深長、教人怎樣從拘禁凡夫俗子的生活囚室中神奇越獄的寓言。
故事講《斷背山》型男Jake Gyllenhaal飾演的軍隊上校,在阿富汗執行任務時遇襲殉職。可是,由於他的生存意志頑強,肉身雖死,腦部活動依然強烈,於是軍方把他的意識植入另一個男人的身體,再利用這身份,將他傳送到一宗已經發生的火車爆炸案現場。電腦程式規定,Jake要找出兇徒,便必須在炸彈爆炸前的八分鐘內做到。於是,他一次又一次重返案發現場追查線索,試圖在發生於「過去」的悲劇中,找出改變「將來」的方法。
回到過去,改變未來—即所謂「回到未來」—是科幻小說和科幻片的慣技。《危機解密》有趣,甚至有教育意義,是因為它將過去描繪成一個不斷重複,但可以改變的狀況和處境。換言之,這個所謂「過去」,其實就是我們每日都要面對但又難以脫身的現狀。我們每天起床、梳洗、迫地鐵、迫電梯,吃同一樣的早餐,做同一樣的工作,然後放工,迫地鐵,食飯,睇電視,(好彩有得做的話)跟同一個人做愛。
生活就像置身地獄
英國作家和牛津學者路易斯(C.S. Lewis)說過,地獄就是沒完沒了、周而復始的重複(Hell is what keeps repeating itself endlessly.)。生活有時給人一種置身地獄的絕望感覺,因為它的本質就是「沒完沒了、周而復始的重複」。跟TVB或者地產霸權一樣,它最大的本事就是能夠不停複製自己,以及我們對它建立的秩序和規則的服從性。
《危機解密》卻提醒我們,只要我們有決心和想得通,其實可以把自己從這種「現狀的極權」(the tyranny of the status quo)中解放和拯救出來。關鍵在於肯不肯用腦,而又要用多少時間去想通想透,找到解密的鎖匙。這種想法,當然是荷里活滿足觀眾集體幻想的安慰劑,但並非全無事實的基礎。不管是投資股票、賭馬,還是買樓,贏家與輸家的分野,在於前者在不斷重複出現的情況和結果之中看到規律和模式,從而找出致勝之道;而後者卻永遠渾渾噩噩,在茫無頭緒的情況下,一次又一次犯下同一錯誤。
人生是一個又一個局
寫暢銷書《引爆點》(Tipping Point) 和《眨眼》(Blink) 寫到豬籠入水的作家葛拉威爾(Malcolm Gladwell)認為,生活中的達人與蠢人最大的分別是,達人會當他置身其中的處境是一個又一個的局,而他會不停問自己:「我要用多少時間去拆局?」 (How long will it take me to figure this out?) 《危機解密》的Jake有八分鐘,然而大多數人一輩子想也沒有想過這條問題。
以戲論戲,《危機解密》並非特別出色;但它模糊了尋常與荒誕的界線,將我們習以為常的東西以荒誕不經的手法呈現出來,鬼佬稱之為making the familiar strange,絕對是及格、達標的科幻片。

享受生活的藝術


2011年12月17日

香港人喜歡食自助餐,美國人喜歡睇自助書(self-help books)。近年在美國其中一本最暢銷的自助書,是金髮碧眼,頗有明星相的美女作家簡羅賓(Gretchen Rubin)的《幸福大計》(The Happiness Project)。

暢銷書的特點是易讀,《幸福大計》更是一本「暢銷書之中的冰淇淋」(an ice cream of a best-seller),比一般暢銷書更易讀,幾乎完全不用咀嚼。它要傳遞的,是一個人人都願意聽到、願意相信的信息──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責任令自己快樂起來,而幸福幾乎唾手可得。你只要一小步、一小步向前行,不多久就會抵達幸福或至少是「比現時更快樂」的「應許之地」(the promised land of happiness or being happier)。
這些small steps包括「做自己」、「莫強求」、「現在就去做」、「享受過程」、「認清問題」、「別緊張」、「不斤斤計較」和「無敵是愛」。這本書沒有挑戰社會的主流價值和讀者的價值觀,反而處處為這些價值觀護航。例如它發現,只要用得其所,錢的確可以買到幸福 (Money can buy happiness, when spent correctly)。
生命智慧
作者強調,你不用改變你的環境和生活方式,只要改變自己的態度和觀點,就會馬上變得快樂起來。如此鼓舞人心的溫馨提示,再加上閃爍着似是而非生命智慧的連串金句(例如「日子用腳走,歲月插翼飛」),難怪這本書在2010年一出版,就成為《紐約時報》暢銷書榜的No. 1暢銷書,至今已被翻譯成三十一種語言。
美國作家賀佛(Eric Hoffer)說,我們不快樂,因為我們太刻意要令自己快樂 (Our search for happiness is one of the chief sources of our unhappiness.)。
有人說,幸福不是可以找到的東西,只可以碰到。然而,既然我們決定不了自己的「生」,我們更要取回怎樣「活」的自主權。如果幸福是一生在追求,卻一生追求不到的東西;我們必須學會享受這個追求的過程。所謂生活的藝術,不過如此。
撰文:占飛

贏在起跑線 好心做壞事


2012年3月5日


今時今日,養兒育女已變質成一種打崩頭的體育運動,你不想做loser,就不要讓你的孩子做under-achiever。於是,「唔輸得」的父母,抱破釜沉舟的決心,勢要將子女訓練成才。結果,子女比他們的父母更忙碌和有更多appointment,日程安排得「超緊密」的孩子(the overscheduled child)應運而生,成為我們這個時代的代表性人物。
其實早在三十年前,美國兒童心理學家艾堅(David Elkind)已在《趕時間的孩子》(The Hurried Child)一書指出,現代社會百病叢生,跟父母要他們的孩子成長得太快和太早(too-fast-too-soon)大有關係。艾堅認為,你拿走小朋友的童年,他們就大有可能成為問題兒童。吸毒、濫藥、躁鬱、荒廢學業、校園欺凌、盜竊,往往是孩子發出的求救信號。
揠苗助長
這本書在美國至今已賣出超過六十萬本,艾堅亦成為自冼樸醫生(Dr. Spock)以後,美國的首席養兒育女權威。今年八十四歲的艾堅筆耕不斷,五年前出版了一本《遊戲力量:學習貴乎自然》(The Power of Play: Learning What Comes Naturally),香港的家長應該找來細讀。
顧名思義,此書講的是遊戲對孩子成長的重要。很多家長為了要幫孩子「贏在起跑線」,不惜硬起心腸對他們大力催谷,要他們停不了地學習。艾堅認為這是好心做壞事,只會剝削,甚至剝奪孩子遊戲的權利;而遊戲──讓孩子充分發揮創意和想像力的遊戲──正是孩子最有效的學習方式。所以,父母為孩子提供理想的遊戲環境和足夠的遊戲機會,並且盡可能與他們一起玩,就是為孩子在學業和社會上取得成功做的最好準備。
當然,這未必是養兒育女的傳統智慧。本來,中國與西方都有哲人和大學問家是遊戲的「粉絲」。例如西方美學家康德(Kant)、席勒(Schiller)等倡導「遊戲說」,認為藝術起源於遊戲。席勒說:「只有人在充分意義上是人的時候,他才遊戲;只有當人遊戲的時候,他才是完整的人。」
玩物喪志
英雄所見略同,與亞里士多德齊名的古希臘哲學家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也認為,人如果有孩子遊戲時候的認真,便真正能夠做到心意合一(Man is most nearly himself when he achieves the seriousness of children at play)。中國的哲學大師莊子也有「遊戲」的觀念,在他的心目中,遊戲是一種娛樂,而發自內心的「自戲」或自樂,才是至樂。
然而中西方有關遊戲的民間智慧和社會價值卻大不相同。西方人深信「只會用功不玩耍,聰明孩子也變傻」(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a dull Jack)。一般而言,中國人對遊戲有根深蒂固的文化成見。作為一種活動,遊戲被視為與工作對立﹔作為一種態度,遊戲被認為是認真的相反。我們耳熟能詳,由細聽到大的「玩世不恭」、「玩物喪志」和「勤有功,戲無益」,全是對遊戲的中傷和抹黑。

2012年4月25日 星期三

幸福定義世俗化


2012年4月26日

幸福定義世俗化

中文「幸福」兩字拆開來是「幸」與「福」,幸是幸運,福是福氣、福分,都是外在的東西,跟個人的主觀努力無關。這跟民間智慧說:「一命二運三風水、四積陰德五讀書」,意思是一脈相承的。一命二運和幸運、福氣都是外在的東西,積陰德和讀書才是個人能力所及的。中國傳統文化一直認為「天定勝人」,人能否得到幸福,在於他是否幸運,有沒有福氣,然後才說到祖先是否積陰德,個人是否讀書的材料,以及個人是否努力讀書。
從此角度看,幸福是無法追求的。無論個人如何努力,沒有幸運及福氣,你還是無法得到幸福。譬如說,人能否得到一段美滿的愛情,要講緣分,而姻緣屬命中注定,命裏有時終須有,命裏無時,強求也不可得。美滿姻緣不是通過努力就可以得到的。《盛女愛作戰》一類DIY釣金龜,根本就是搵笨。
這跟基督教新教的加爾文派(Calvinism)的救贖預定論(Predestination)有點相似。加爾文認為,人能否得到救贖,在乎他是否得到神的恩慈。什麼人能得到神的恩慈,由神預定,跟個人的操守或功德無關。人能做的,只是接受或拒絕神的恩慈。如此說,救贖或幸福,都不可以DIY。
人的本質
阿里士多德把幸福界定為只有人才可以得到的東西。一頭狗、一隻貓,都可以輕易得到滿足,只有吃得好、睡得好,牠們就感到快樂。可是,動物的快樂,是英文的pleasure,主要是指感官上的快感。幸福是happiness,根據阿里士多德的講法,動物是沒有幸福可言的,只有人才可以得到幸福。所以,羅素說人的幸福唾手可得,那只是將快樂當作幸福。
為什麼阿里士多德說只有人才可以得到幸福?因為幸福不單是快樂或感覺良好,還要發揮人作為人的本質。打個比喻,一粒蘋果種子,如果不長成一棵蘋果樹,即是沒有發揮其蘋果種子的本質。人的本質是理性,人若不發揮其理性的本質,那跟動物有什麼分別呢?那又怎會是幸福呢?中世紀基督教神學家湯瑪斯.阿奎拿斯也有同樣的講法,不過,他認為人的本質不是理性,而是「靈魂」。
今天,社會變得世俗化(secularized),幸福的定義也隨之世俗化,講pleasure而不是happiness,再不談人的本質了。

痛苦只因不知足


2012年4月26日

痛苦只因不知足

個多星期前,蓋洛普公布一年一度全球痛苦指數報告。在2011年,全球13%成年人認為生活堪稱「痛苦」,而香港人痛苦指數高達14%,較全球平均還要高,每七名港人就有一個感到生活痛苦。比較一下,南韓的痛苦指數是7%,新加坡及台灣更低至5%,即使在中國大陸,痛苦指數也只是12%。
雖然這類調查不可盡信,可是,港人近年的確怨聲載道,苦多樂少。其實,論人均收入,論生活環境,在兩岸三地中,港人肯定不是最差。可是,根據這個調查,港人竟是兩岸三地中感到最痛苦的一群。
人人生而平等
為什麼會這樣?因為今時今日,基本上沒有人餓死的發達經濟體,人們對痛苦或不幸福的定義,跟傳統有很大分別。以前,不幸福是很具體的,如飢寒交迫、貧無立錐之地、舉目無親、生活朝不保夕,有病沒錢醫,孩子還未成年便要放棄學業到社會工作等。
今天,社會已有安全網,這樣的悲慘境況極少發生,但人們不是具體生活上不幸福,而是主觀上感到不幸福,因為人們對幸福高的定義已經大大不同,對幸福有不同的要求──例如有瓦遮頭不足夠,還要買得起樓──而且認為幸福是人人應得的。政府應該為每個人都提供階梯,讓他們能追求及得到幸福。
《美國獨立宣言》劈頭便說:人人生而平等,與生俱來便有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這些權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the pursuit of happiness)」。這無疑等於說:幸福是可以憑個人主觀努力而追求得到的。
主觀努力能追求得到的幸福是怎樣的幸福呢?占飛中學時便讀過羅素著名的文章:「幸福之路」(The Road to Happiness)。他開宗明義便指出:人感到不幸福,追求不到幸福,是因為他「用不明智的方式去追求」(pursue it unwisely)幸福。他跟着說,人是動物,他的幸福更多的時候取決於其生理狀況。
人與禽獸之別
人和動物的區別,並沒有我們想像的那麼大。一隻貓,只要飽暖,偶爾晚上可以去尋歡,就能享受生活。人亦差不多,只是在文明社會的人,經常忘記此點。於是,人們訂立更高的人生目標,並為此犧牲人生的其他方面。例如生意人為了發財,不惜犧牲健康和愛情。到他發了財,他才發現他並不幸福快樂。喬布斯事業如此成功,臨死也後悔沒有兼顧家庭。
假若羅素是對的,那不會有那麼多港人主觀上感到不幸福。羅素的講法,跟「知足常樂」的古老智慧沒有兩樣,但資本主義經濟建基於消費主義,消費主義建基於不知足,每一代人不單追求衣食足,還要活得比上一代好,活得比同代人好。那要像羅素說的有「健康的身體和足以糊口的收入」,便有足夠條件得到幸福,根本是緣木求魚。
現代人要感到幸福,不單要他自己的生活不斷改善,還要他身處的社會不斷進步,包括經濟保持繁榮,政府管治良好,文化娛樂欣欣向榮,公民道德有進沒退等等。你說,幸福是不是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