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2日 星期一

什麼是「快樂」?

2011年4月7日

顧小培 康和健

好胃口

什麼是「快樂」?我的看法,一言以蔽之,自己想得到的東西得到了,那種感覺就是快樂。所以,快樂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以一位窮人來說,在寒冷的冬天能處於暖和的房子中喝一碗熱騰騰的白粥,已能帶來快樂;富人不愁溫飽,非得吃烹調精美的山珍海錯不為功。在「追求」與「得到」這過程的模式中,還有三個層面。最高的層面,是能得到的比較自己追求的更多或更好,這是「喜出望外」;其次是成功取得想要的東西,這是「願望成真」;第三是消極的,自己覺得現況很滿意,只求能保有自己想保有的東西,「不至於樂極生悲」,也就感到快樂了。在這三個層面中,尚有其他不同因素,可增加(或減少)快樂的程度;這些因素乃是附從於主要的「快樂感覺」,但其中也有(相對)主觀的成分。例如,對某些人,在某些情況中,「不勞而獲」可以令喜上加喜;但在另一些人於另一些情況中,爭取的過程愈艱辛,帶來的喜悅和滿足感愈高。前者例如賭博,投注在一匹馬身上,希望能贏錢,結果牠跑第一,不須付出勞力,轉瞬間獲利數倍。後者例如跑馬拉松,耗盡體力,吃了不少苦頭,終於掄元。另一方面,聰明人理解到快樂是相對的,因此,大可以調校之。第一個方法是將自己的欲望降低。例如一向住大屋、駕名車、上一流館子進食的,改變生活水準,樂於居於小房子、乘巴士、光顧茶餐廳,自是較容易得到滿足,從而達到快樂之境,正如陶淵明,「歸去來兮,田園將蕪胡不歸?既自以心為形役,奚惆悵而獨悲?悟已往之不諫,知來者之可追。實迷途其未遠,覺今是而昨非」。

第二個方法是移磡就船,將「現況」視為自己追求的目標,也就是從自己所處的環境中找樂趣。顏回就做到了,「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第三個方法,是改弦易轍,從追求「甲」(辛苦,而所得者沒什麼用),改為追求「乙」(較容易,兼且有意義),例如比爾蓋茨:從微軟的領導層走下來,改為全職做慈善工作,好好花掉巨額財富。早幾個星期前看到一則新聞,某上市公司去年業績大好,董事會通過派高息,其中一位大股東,所得股息近十億元。我對此報導的反應不是羨慕,更不是嫉妒,而是十分同情富翁。試想想,單單股息已有十億,其股票的價值更不得了;若已擁有這麼多財富,再多十億不算什麼,不會帶來多大驚喜,更可能會是無動於衷,因為花不到,取得也是白取。正如法國人說Bon appetit,祝願「好胃口」,因為吃的快樂也是相對的,要吃得愜意,首要條件是吃的哪個人有「好胃口」;富翁多賺十億元,那又怎樣?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