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3日
不少人怕在內地或台灣飲宴應酬,為的是敵不過甚至受不住當地的「敬酒」文化。對方強迫自己喝酒時說的,是「敬你一杯」;他往往並堅持「乾杯」,乃是「尊敬」的表示。於是要接納其「好意」,縱是沒有把那苦味嗆喉東西喝下去的意欲,也只得勉為其難,恭敬不如從命。喝了這位仁兄敬的一杯,另一位又來了,整席人輪過去,無異是將液體從瓶子倒進杯子,再從杯子倒進肚子,只是運輸工作,毫無情趣,更不是享受。別的地方也有敬酒的習俗,但「舉杯」只是一個敬禮的動作,於其中寓意並敍禮,並非要對方真的把酒全灌進去。然則外國(尤其是歐美)的人,卻另有其喝酒的習慣,也令人大惑不解。在英國,下班時間過後每一間酒吧都擠滿人,男女都有,全都站立着,每人手上一杯,大部分喝的是啤酒,高談闊論,像是有說不完的話題。近年來香港也有這風氣,在尖沙咀、灣仔到處可見。我每天下班回家時,不時走進家附近巴士站旁的超市買點雜物。超市旁有一間露天餐室,吸引很多洋人來飲酒。他們大都已長出一個「啤酒肚」,卻樂此不疲。部分人甚至會手拿着一杯啤酒上巴士,好像很瀟灑,我卻感到他們頗為愚昧。
愛喝酒的人說酒能行血,對身體有益。早在1978年,一個法國的研究發現,每天飲一瓶餐酒,引發食道癌的機率可上升十八倍。如果每天飲一瓶半,食道癌的風險會升高一百倍(Int. J. Cancer, Vol.32, pp.443-444)。在1990年,美國癌症學會發表一個研究報告,其中測試的對象達七十五萬人,他們每天飲半瓶餐酒,之後患食道癌的風險比較一般不喝酒的人大六倍(Epidemiology, Vol.1, pp.342-348)。酒精也可以增加腸癌和乳癌的風險(Nutr. Cancer, Vol.18, pp.97-111;Breast Cancer Res. Treat., Vol.19, pp.221-231)。為什麼飲酒能引發細胞癌變?間接原因:酒精會提升口水腺內的脂肪,從而妨礙口水的分泌。若口腔沒有足夠的唾液進行沖洗工作,口腔的黏膜便會較易接觸到致癌物質,尤其是在兩者並施之時:一口酒之後一口煙。直接原因是酒精(又叫「乙醇」Ethanol)可以被體內一個叫ADH(Alcohol Dehydrogenase)的酵素,轉為「乙醛」(Acetaldehyde),後者是一個致癌物質。具體的操作機制是乙醛進入了細胞核之後,會令其中「成對」的遺傳物質互換。在遺傳物質中的DNA,有正負的一雙:「正DNA」包含遺傳的訊息,「負DNA」好比是「正DNA」的「底片」;憑後者可以複製前者。假如兩者成分對調,會引發出一個錯體的蛋白質。若這個現象發生在細胞複製「癌抑制蛋白」的過程中,細胞便會因缺乏這抗癌的成分而趨於癌變(Mutat. Res., Vol.264, pp.103-107)。口腔中的細菌Neisseria;和大腸的細菌Escherichia,亦可以將「乙醇」轉為「乙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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