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1日 星期五

看到了

2011年1月12日

康和健

顧小培


昨天我批評《聖經》中所述,可能是「政治不正確」,干犯了部分讀者心中堅定不移的「信」念。但須知宗教中的「信」,原來就不是基於邏輯,英文用的字是Faith,說的是Believe in God,不單單是「相信」,而是「篤信」,其中有些是超乎常理。從宗教的角度來說,能有信仰而不懷疑的人是幸福的,他們能夠不受外界的任何影響(包括從邏輯及科學而來的疑慮),自得其樂。退一步,另有一種人,他們認為「人為」的東西(例如《聖經》),乃是人造出來的,可以有人為的錯誤,不足為訓;縱是有犯駁的地方,當是看不見好了,無損其信念。

忽然想到《倚天屠龍記》中所述,張無忌在秘道中,憑前人留下來寫在羊皮上的「秘笈」學功夫。他在第七層「練到一大半之處,猛地裏氣血翻湧,心跳加快。他定了定神,再從頭做起,仍是如此。自練第一層神功以來,從未遇上過這等情形。他跳過了這一句,再練下去時,又覺順利,但數句一過,重遇阻難,自此而下,阻難疊出,直到篇末,共有一十九句未能照練」。為什麼會這樣?「原來當年創製武功心法的那位高人,內力雖強,卻只能練到第六層而止。他所寫的第七層心法,自己已無法修煉,只不過是憑着聰明智慧,縱其想像,力求變化而已。張無忌所練不通的那一十九句,正是那位高人單憑空想而想錯了的,似是而非,已然誤入歧途。要是張無忌存着求全之心,非練到盡善盡美不肯罷手,那麼到最後關頭便會走火入魔,不是瘋癲癡呆,便致全身癱瘓,甚至自絕經脈而亡」。金庸說得好,須「事事不為已甚,適可而止」。

在宗教而言,不少教理當然有其奧妙之處,循循善誘,導人向善;其中連帶的世俗思想,大有可能是一些「高人單憑空想而想錯了的,似是而非」,或者也許會是「憑着聰明智慧,縱其想像」而成的。後人理應將其修正,而非盲目地堅持下去。但我之所以冒大不韙,提出〈創世記〉中的記載,質疑神「把光暗分開了。神稱光為晝,稱暗為夜。有晚上,有早晨,這是頭一日」的說法,並非想與信教者作對,而是想帶出「光」這題目。「光」是什麼?只是一種能量而已。人體能感受到這能量;感受的媒介,是我們的眼睛。哺乳類動物,包括人類,眼睛中有視網膜,視網膜上有一些能收到光「訊息」的感光細胞,從而能看見(認清形象),其中包括負責感應黑白的視幹(Rod)細胞,和感應顏色的視錐(Cone)細胞。

這些細胞在感應到光的強弱和質素後,會把相應的資訊傳到大腦中,於是就令我們「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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