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12日 星期一

分秒必爭

2012年2月22日

顧小培 康和健


在馬路上,看見有修路工程。一段路面被圍起來,當中已有部分掘開,露出柏油路下的泥層。所涉的範圍本來有數個停車位,現在都須取消;停車收費表上加了套子,表示停用。這情況會維持多久?大可參看旁邊的一個告示。告示由有關部門發出,說明路上施工的性質、要耗時多久,亦清楚列出開始動工日期,何時會完工。此屬德政,起碼可以讓市民知道後了解多一些,從而作出適當調整配合。記憶中,不很多年之前並沒有這種做法:往往忽然之間走來了工作人員,一言不發就往地上鑿進去,不知道他們是來自電燈公司還是渠務部,也不知道從頭到尾會有多長時間。說句不好聽,假如施工者有別的事,大可以讓掘破了的一個大洞攤在那裏,既無規管,也不會有人過問。現在好了,清清楚楚,也像是有了自發性的規限,不容胡搞。近年來尚有另一個政府新設的德政,是所謂「服務承諾」,不但表明一些原則性的理想、信念、使命等,對部分服務工作更列出期限,聲明約需多少工作天即可完成。這類「期限」是作自我管束用的,也能令市民心中有數,不致於渺茫地等。尚有很多其他「期限」,則是管束其他人的,例如稅務局規定什麼日期前要報稅、交稅,法院訂下上訴的限期等。

一般專業人士對有關的期限都瞭如指掌。有部分期限的性質舉足輕重,例如所謂「逆權侵佔」,自己的土地或房子被人侵佔了,若在十二年內不聞不問,任由他人無理地留在那裏而不採取法律行動驅逐之,一旦期限屆滿,將會失去追索之權,不但再也沒有途徑或辦法取回業權,而且侵權者甚至可以反客為主,倒過來向法院申請將物業取去。這些「期限」都是人訂出來的,每每有文字記載,清晰地列明,可以索引稽查。但對醫生來說,有不少期限只能猜度臆測,而且往往不知從何算起。有些是可以算的,例如生孩子前的懷孕期,雖然未必十分準確;但另有一些是鮮有頭緒的,只能憑經驗作大概的推算,最常發生的例子是一些可致命的病症,譬如多種癌。除非已屆末期,病人能否治愈?若治不好尚有多長壽命?都不容易說得準。在後者這種情況中,醫生能否「急不容緩」地處理,自是十分重要,可以造成極大(生與死)的分別。我曾有一位好朋友,因發覺自己忽然胃口奇差,加上時不時嘔吐,覺得有點兒不對,於是去看醫生,但只是往一間公立醫院急症室求診。本來,醫院方面理應立時為病人做胃鏡檢查,卻囿於程序規定,在繁文縟節拖拖拉拉之下,終於在入院一星期後才能得到安排,接受檢查。結果發現胃內有一個癌;接着電腦掃描顯示癌已擴散到肝。醫生竟然告訴病人的家屬:應該是凶多吉少了,不如讓病人「有尊嚴地」去吧。病人家屬立即將病人轉去私立醫院,請醫生開刀;醫生也立即爭取時間,在四十八小時內切除了胃中的癌,先把病情穩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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